Saturday, September 23, 2006

阳光

原来,我是喜欢阳光的。

不仅仅是阳光留在棉被上的味道,还有它留在皮肤上的温度。

坐在车站等着姗姗来迟的巴士,午后的斜阳黄澄澄地照在我身上。

进站了的巴士玻璃车门上,倒映着自己的样子。

游泳后的双脚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金光-像个健康宝宝的模样。

洗过澡的头发还湿漉漉地,散发着洗发水的问道。

嗯,暖洋洋的阳光把心情都给照亮了。

在上班的路上,和熙的晨光透过车窗洒在脸上。

这个温度恰恰好冲淡了当头吹下的巴士冷气。

真好。

有阳光的日子真好。

Thursday, September 21, 2006

领悟



活了这20几年,第一次领悟到什么叫示威。

示威,说穿了,就是示威者、当权者和媒体的角力-当然你也可以选择作一个旁观者。

示威者都希望大众,最好是全体人民都可以听到自己的声音、推动大众去认同自己的观点,或至少引起大家对某个课题的关注。

当权者,也不过就是得势的政治家等一小撮人,他们有自己的一套做法理念,同样需要大众的支持。

媒体,我是说中立的媒体应该乐于享受示威者和当权者的拉锯战,至少这样就可以有东西可以填版位、填播映的时间。

只可惜,身处在南洋这个不容许示威和游行地带,媒体并不真的是无冕皇帝。



这样一个画面,夏日炎炎的周末午后,一大群人伫立牛车水一带的十字街头,大批警员和媒体包围。

你会不会停下脚步一探究竟?

如果告诉你:哎,是有人要在岛国游行也!

你会不会期待新闻的报道?想要翻一翻报章、听电台或看电视新闻,希望知道一点点详情?

如果你真的有这么做,结果应该是失望的。

怎么报道得这么少?甚至没有报?

噢哦,这个我也不知道。

不过听说互联网和外国媒体的报道很详细也。



故事其实很简单,有几个人趁岛国迎来上万名外国访客时,想要加入外国公民组织的行列,一起示威。

为什么要示威?也许是因为好不容易有人可以在自家门户示威,自家人至少要做些什么,不然说不过去。

可是问题是,自家人本来就不可以示威游行啊。

好,那就遵守法律到演说者角落发表演说呗。

说完了一起去示威。

结果当然没这么容易-警察在你说完后团团把你包围,不让你走动。

为什么不让你游行,然后说你犯法要抓你走呢?

不知道。

可能现场有太多红毛记者和相机吧。

结果大家以僵持就僵持到天色暗下来,直到第二天、第三天。

故事完了么?

这很难说-听过什么叫秋后算账么?



这几天,一直在脑海盘旋的问题是:为什么南洋有内安法令?为什么不可以有示威游行?

然后,我开始回想小时候常常在心里埋怨爸妈定的门禁。

别人家的小孩没有门禁,随随便便可以和同学出门到很迟才能回家,随随便便就可以去朋友家过夜。

我问我自己,别人也问我,为什么我没有自由?

可是爸妈说,不可以就是不可以,不用理由。

后来我安慰自己,谁叫我生在这个家,生在这个家就是这样,不服就离家吧。

我没想过要离家,所以我守门禁。

在一个连示威者都要大废周章登记的国家,你或许没有办法为所有的问题找到答案。

示威变成了单纯的表演,让媒体来采访,让他们把你要传达的东西传达出去。

就安全程度而言,这样至少不会伤及任何人。

就示威理论而言,这样还叫示威么?

我不知道也,因为在我生长的经历中,这是我碰上的仅有的两次示威。

让示威的人有足够的曝光率,宣扬他们的想法理念,应该达到了示威最基本的意义了吧。

至于示威究竟能不能有效解决示威者关注的问题,这个就更难说了。

Wednesday, September 13, 2006

夜不能安寝

不知道怎么的,最近的睡眠质量一直不好。

也忘了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每次起床后精神还是很不济。

可事实上,我都尽量睡足8个小时的。

一睡下去,眼前尽是纷乱的景象,可醒来后一个也记不得。

像是经历了很多事,梦与现实的界限模糊得很,往往醒来后还要愣个几秒。

再这么下去,不知道自己可以撑多久。

所以见了人就问,有没有可以让自己睡得很沉的方法?

我想念那种一觉醒来精神奕奕的感觉。

可是好像也没有什么好的建议-安眠药,吃了上瘾怎么办;香薰法,那个花了钱还不一定有效。

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好在明天终于有个休假日,但愿明天早上起床时会有不一样的感觉。

真该让自己养成临睡前不做任何思考的习惯,把脑袋掏空后或许会比较容易入眠。

不去想什么时候可以出国玩儿该不该去换发型还有什么时候才能瘦下来。

庸人自扰应该就是这么回事吧。

Thursday, September 07, 2006

我不是狗仔队

前些时候,Twins传出更衣时被偷拍,狗仔队的恶名再次引起大家的关注。

我原以为,自己八辈子也不会和狗仔队扯上关系。

只可惜,记者和狗仔队对很多人来说,其实没多大的分别。

如果你有注意岛国的社会新闻,你或许对上星期发生的一起表舅和外甥女双双坠楼的案件有印象。

看到这样的新闻,大家好奇的不外是他们究竟是自杀还是他杀还是意外,最重要的是他们两人是不是有不寻常的关系。

如果,你对这些问号一点都没兴趣的话,那我真心希望这世界上有更多人像你一样,狗仔队就不用混了。

只可惜,连我都无法说服自己对这样的案件不存一丝好奇。

追踪这则新闻时,碰见了其他报章的记者,好几个摄影记者一看见死者家属就拼命上前拍照,活脱脱是电视里描绘的狗仔队形象。

这当然惹恼家属,亲人逝世已经是一大伤痛了,还要面对这些纷扰。

可是,我也要回去向上司交待阿。

僵持了好久,家属还是不愿开口,对我们充满了敌意。

同事说,其实只要家属跟我们透露一点,一点点就好,我们就会离开,不再打扰他们。

只可惜,事与愿违。

面对家属的敌意,我不禁想着自己和狗仔队的分别究竟在哪里?

很多时候,记者观念中的公众有兴趣、想知道的内容究竟是他们真想知道,还是因为每次都挖出这些案情,读者的胃口因此变大了?

怎么办呢?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