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回家时,突然有些冲动的想把日记化成服装日志。用心记下每一天穿了什么出门,用以窥探那天的心情。
好像有点无聊,有点拜金。
其实,也还好吧。女生,本来就是爱美的。反正每天早上决定穿什么时,就注定那一天会有些不同,比如穿裙就要比较注意仪态不能大动作什么的。所以嘛,应该值得一记。呵呵。
嗯,昨天是个美丽的星期一。早上在家里有妈准时7点半把我叫醒,没办法,必须赶回这里上中午的课。为了让这个星期一有点元气,决定穿白色拉拉队式百褶裙配鲜红色的背心,感觉好像是在为自己打气一番。早安咯,我在心里对自己吼了一吼。匆匆忙忙吃完早餐,老爸已经等在门口载我去搭车,蹬上我那前面有着桃红色小蝴蝶结的白色尖头矮跟鞋,带着靓丽的心情出门咯。
过了关卡,常搭的黄色巴士没来,瞄了一眼停在一旁的170,把零钱塞回包包,把易通卡拿出来。结果竟然这么瞧,在巴士上巧遇N久没遇上的友人。可是我好像太兴奋了,朋友旁边的大哥好像被吵着了,冷冷的瞅了一眼又把头别开。明明我就有压低音量啊,害我尴尬死了,赶紧闭嘴乖乖坐下。
还好,很快就下了车,可以放心地和朋友闲聊。关卡排了长长的人龙,幸好有他,一路上说些彼此和中学时朋友的近况,到文礼才分了手。最近好像常遇到一些很久很久都没联络的朋友,好开心。他乡遇故知,呵呵。
最糗的是,后来才发现巴士上那个被吵着的大哥是一个网友,真够糗的。害我一大早苦心经营的亮丽心情打了折扣。这还不要紧,去上课搭电梯时碰见一个不认识的男生,一进电梯就从头到脚瞥人家一眼,转过身站好还往身后瞥一眼。我碍着谁了?怎么这样没礼貌。我肯定自己不认识他,就算他认识我也该打招呼而不该这样瞥着人家看吧。
撇开这两件事不说,昨天还是过得蛮好的。泡在图书馆里念了些书,感觉满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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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comment:
巧遇老朋友應該會覺得很興奮吧
記得當時我去新加坡找朋友
無痕說要跟我見個面
雖然我和她出自同一閒學校
但是中學的時候我們並不認識對方
見面的時候我倆都很開心
隨後我還去她傢過了一夜
促膝長談
那時我們才發現原來我們有很多相似的地方
想法也很接近 所以兩人聊得很開心
聊到清晨 4 點多才睡覺
那時候我有種相逢很晚的感覺
但是我很感謝老天始終安排讓我們相遇
從此我又多了一個知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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